辽宁大连市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时间:2017-04-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根据《辽宁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上半年我市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大连市及辖区内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 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笔试成绩查询 2017年4月18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