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连平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最新发布)
时间:2020-10-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二)网上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10月9日至10月1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电子版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此照片应与用于体检及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申请人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在“留言栏”的留言,并在现场审核前按照留言要求进行信息更正。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编辑:广东高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