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评审标准 时间:2017-01-1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评审标准 本篇节选自省厅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内容主要是“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评审标准。 正高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的评审标准请查阅“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全文。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