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邗江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3)
时间:2017-03-3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逾期网络自动关闭,将不再接纳报名。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的不予认可。 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无法认定者,责任自负。 选择“现场确认点”时,请根据要求进行选择,选择时,务必看清注意事项。按要求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现场确认者,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2017年邗江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上半年4月25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1:45,下午1:45~5:00),下半年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邗江教育网。现场确认地址: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邗江中路328号,二楼45号窗口,电话:0514—87896552),申请者将规定的证明材料提交至现场确认,逾期不能提供者不能参加下一阶段认定。 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粘贴在材料袋上);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自动生成,一式2份,正反打印)。 3.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另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当地申请的需另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户籍和人事关系在同一地的只提供其中之一。 5.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机构可根据情况要求其他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异,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因受理学历认证时间较长,可先提交受理证明,作为合格学历受理,认定通过的凭合格学历证明领取证书)。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注意: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情况也可由公安部门填写。 7.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