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4)
时间:2017-04-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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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定时间: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
3、鉴定单位:非师类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盖章,在职人员由单位盖章,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齐齐哈尔建华区网站下载(http://www.jhq.gov.cn/)。
(四)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413室。
5月15日9:00-16:00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5月16日-5月17日 9:00-16:00
申报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5月18日-5月19日 9:00-16:00
申报中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全部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是一份: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325×240毫米),档案袋封面(见附件4)。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并规范粘贴到档案袋上。
(2)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现场在审核人的监督下,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及能够取得毕业证的证明。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不用此项)。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复印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派出所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或学校出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