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4)
时间:2017-04-0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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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认定的发证时间为:春季 6月5日—8日、秋季 12月1日,地点:湘潭市教育局706室。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关于体检 湘潭市教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湘潭市二医院(四楼健康管理中心,电话:52828567。时间:4月10日—28日的上午,周日休息。) 注意事项:体检在上午进行,尽量空腹;体检表从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gov.hnedu.cn)的下载服务中,在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中下载,请贴好相片。 2.关于教育实习 非师范类毕业生自行联系中小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必需和本人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相一致),并如实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统一规格的教育实习鉴定表。 3.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办程序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张,表格中填写内容均需打印; 2.复印本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3.携带以上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相片1张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湘潭市教育局的高中教师资格遗失补办工作1年安排2次,分别为5月和11月,受理地点:市教育局706室。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7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 1.笔试与面试时间:2017年下半年(具体日期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2.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面试报名时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即可参加当次的面试。 3.我市笔试工作由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面试由认定部门负责实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