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寸证件照1张(与网报系统上传照片同版)。

三、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苏仙区教育局负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2、体检与现场确认

(1)苏仙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指定体检医院为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须当年进行,在各批次现场确定受理时间内,申请人提交认定材料前完成。

(2)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苏仙区行政中心东副楼2楼9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电话:2473513。

2017年现场确认时间为:

春季批次 5月8日- 5月12日;

秋季批次 11月6日-11月9日。

工作时间为: 9:00-12:00,14:00-17:00

3、专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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