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和省考面试公告
时间:2017-04-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根据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7]2号)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朝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和省考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从2016年开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由朝阳市教育局(体育局)统一负责认定工作。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由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负责;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由朝阳市教育局(体育局)负责。 一、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网上认定安排 (一)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 2.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通过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或参加工作后续取得成人师范教育学历的毕业生,在学期间完成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省考人员)。 3.朝阳师专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符合辽宁省教育厅规定的直接认定条件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师范类毕业生)。 申请人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规定的条件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 (二)网上报名 1.国考人员。报名时间:5月9日-5月12日。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请务必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省考人员和朝阳师专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5月9日-5月12日。报名网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