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梅州市大埔区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通知
时间:2017-06-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2017年6月26日至30日(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到人事股签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学历鉴定,并持身份证领取;非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领取。 委托他人领取的,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大埔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