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3号)精神,我局于2017年5月至7月组织开展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严格审核、体检、公示,同意认定陈涵薇等547位申请人相应教师资格(见附件)。

  原标题: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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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春季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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