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一)网上申报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17年9月28日—10月1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10月1日-10月8日不开放)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服务器将自动关闭,责任自负。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将电脑显示器分辨率设置到1024*768以上,使用IE7.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

  (2)牢记个人注册信息,以确保能够在网报时限内正常登录认定申报系统及时更正错误信息。

  (3)正确填写个人经常使用的电子邮箱,以作忘记登录密码时找回密码之用。

  (4)严格按照网页上的要求规范上传相片。

  (5)仔细核对所填申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6)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时应选择“祁门县教育局”,选择“现场确认点”时应选择“祁门县教育局”。网上申报成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申请材料送达祁门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须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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