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网上报名

1. 春季网报时间:

第1批次网报时间为:5月15日-30日;

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6月20日-27日。2018年春季新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可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申报。

2. 报名网址

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2014年及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持毕业证书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此类人员如申请对应所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

三、认定机构及权限

各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社会人员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人事关系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所在地的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报后,可下载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本省户籍人员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人事关系在本省的(人事档案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管理,或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盖章;持居住证的由居住证颁发机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盖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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