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辽宁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通知
时间:2018-06-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关于2018年春季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8年春季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将于2018年6月1-15日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参加国考和省考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沈阳教育网“教师资格”栏目自行下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下载专用表格《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幼儿园教师)。填写好个人信息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2.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予体检。一旦发现替检者将取消其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3.参检人员体检时须空腹。 4.体检费用按具体医院的收费标准自理。 三、特别提示 1.由于各医院每天承接的体检人数有限,请申请人提前与医院预约。 2.已经怀孕的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提供立卡手册和近期孕检化验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免于体检。 3.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需同时上缴体检表。 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
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24-22891680 2018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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