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新疆五家渠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最新发布)
时间:2018-10-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018下半年新疆五家渠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兵团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兵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第六师五家渠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第六师五家渠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其中: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第六师五家渠市辖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第六师五家渠市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人事档案所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第六师五家渠市辖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第六师五家渠市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申报教师资格专业必须与学历专业一致或者相近。 三、本次认定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起止日期10月11日—10月26日,选择认定机构为:第六师教育局。 四、现场确认审核时间10月29日—31日,请各单位将申请人员以下材料报师市教育局确认: 1.由本人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正反两面打印,按顺序装订完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2份,右上角贴1.5寸免冠证件照片; 3.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心理学、教育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及复印件; 7.民语言考生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复印件(必须有单位公章); 9.在职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必须有单位公章) 10. 申请人员1.5寸免冠半身证件照片2张; 申请人自行购买档案袋装好以上材料,并在封面填写好材料目录;凡提供材料不完整,或者材料复印件不清晰,不提供证件照片造成现场确认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问题 1、教学基本能力测试和体检由师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教学基本能力测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11〕1024号)文件要求,特岗教师认定费免收,其他人员认定费每人190元。 3、师市教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形式的辅导用书。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4-5810192 六师五家渠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