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资格认定9月23日开始,需满足这些条件!(最新发布)(2) 时间:2019-09-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