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公告(最新发布)(2)
时间:2020-06-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清河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7月20日--24日,确认地点清河县教育局三楼师教股(307室),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清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和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邢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 (四)考试条件材料: 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在“个人办事”主题“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六)身体条件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登陆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七)其他材料: 1.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可于8月份后登陆邢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发放公告。 清河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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