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福建漳州南靖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20-10-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8)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并提交,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通过审核的申请的人还应登录福建政务服务网()南靖县教育局窗口上传申请材料(附件2和清单中对应的材料)。材料为扫描或者拍照形成的清晰可见的图像,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拍摄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确认点可酌情保留原件的复印件,需提前通知申请人或协助申请人复印。 4.材料整理要求 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将材料整齐整理,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现场确认点、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具体到乡镇派出所)、邮寄地址及手机号码,提交确认点。 (四)教育局审核认定 自县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EMS邮寄到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归个人档案。)。 南靖县教育局审核审批股联系电话:0596-7830915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96-7853973 附件: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 3.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注意事项 南靖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9日 原标题:南靖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