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福建厦门海沧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20-10-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需提供部队开具的所在地服役证明文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原件。双面打印,第3页由申请人本人填写、签名,右上角粘贴或打印本人照片;由指定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盖章。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二)申请人可委托他人现场确认、领证,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中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新增申请人端实名核验功能,详细说明见附件2。 (四)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附件: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实名核验功能说明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1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2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实名核验功能说明.pdf 原标题:海沧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