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2021年春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3)
时间:2021-04-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申请人通过认定后,可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的还需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领取时间将在“黄冈市教育局”()官网和“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十二、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认定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 1.黄冈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3.黄冈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4.黄冈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黄冈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0日 来源:云上黄冈 实习编辑:吴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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