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
时间:2021-04-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对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一阶段:2021年5月6日—5月18日(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网报时间为5月12日—18日);二阶段:6月17日—2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主要针对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时间:一阶段:2021年5月11日—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二阶段: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体检时间:一阶段:2021年5月6日—5月21日(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为5月12日—21日);二阶段:6月17日—6月25日。 4.证书领取时间:2020年8月中旬,在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综合窗口领取证书。 二、认定权限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县级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利川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利川市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为利川市)、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为利川市)可在利川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户籍、居住地在利川市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程序要求以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告为准(),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提交要求以本公告为准。 四、认定对象 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五、认定条件 1.学历 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视为合格学历)。 ②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且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体检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经市内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体检(即利川市人民医院或利川市中医院),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并有医生签名,体检照片处和结论处需盖体检医院公章,附体检报告单,体检结论为“合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有效期;体检费由本人承担,直接交纳到医院。 六、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错误的选择会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