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终于发布!(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5-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3)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6)“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7)“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 (四)普通话水平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标准。 注: (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考试要求 应当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及合格证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及下载)。 (六)健康状况 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限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注:附件《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规定》。 二、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流程如下: (一)认定信息填报 请2020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根据认定机构职权分类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各区教育局并搜索教师资格从“立即办理”入口进行申报,网报时间到期,本市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回复 认定查看详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