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招生计划的120%。
公安部所属各院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与公安院校同时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必须遵循本校招生章程华图布的录取规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录取。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对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其它
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定向招录培养,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0〕127号)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联合省招办会同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全过程监督。
(二)各级招办、公安机关要切实重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要强化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招生宣传和舆情引导,保证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精神为准。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2.2020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要求
4.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5.2020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
6.2020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0年7月17日
(省招生办公室 梁永旺 电话:029—85221776
公安厅政治部 杨 静 电话:029—8616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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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
编辑丨市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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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考生注意了!公安院校报考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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