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证券基本法律法规》新增考点:合伙人一致同意重要事项
时间:2018-10-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合伙企业经营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要事项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