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辅导: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最新发布)
时间:2020-02-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根据营业税有关规定负有代扣代缴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有: (1)建筑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根据新的营业税条例,从2009年1月1日起总包不用代扣代缴营业税了 ); (2)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3)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时,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7)境外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零基础全科通关方案,全新课程套餐,快速提高分数,取证必修课!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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