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考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日程安排公告_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最新发布)
时间:2020-12-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我省2021年度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3.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含考试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者连续执业满5年。 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按照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进行认定。 (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在已取得规定学历的前提下,其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考区报名。不允许跨地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 赣江新区辖区内的报考人员的考试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暂时由南昌市考区负责。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报名所在地考区参加考试。上述考区均指11个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设市区设立的考场。 五、考试报名(一)网上报名。 2020年12月7日10时整至21日17时整,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完成报名。为了向报名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报名服务,对于已经在服务平台完成人员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考试报名系统将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报名相关信息同步过来,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补充填写和上传相关信息、材料;未在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先在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再在“资格考试管理”—“考试报名”界面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的材料;缴费时间到2020年12月25日24时截止。 (二)资料上传、审核。 为切实做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工作,初、高级考试报名资料全部在网上提交。 1.初级资格考试应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证书遗失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体的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