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最新发布)(4)
时间:2019-12-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王永庆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在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永庆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1,1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梁发先生,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9年7月至2011年5月期间历任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顾问、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企管中心总监、总法律顾问。2012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梁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丽娟女士 王丽娟女士,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持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质证书。1992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中石化新星石油公司广州公司,历任会计主管,计划主管,单位财务负责人。2000年1月至2003年7月,任职于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属下的广州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二部经理。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任审计师。2006年5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财务经理、审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王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国文先生 赵国文先生,198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东方银座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立润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职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7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赵国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伟佳先生 林伟佳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学士,审计师。2003年7月至2008年2月任职于广州地铁集团监察审计部并借调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办;2008年2月至2016年11月先后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和投行事业部,历任投资经理、华南区域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6年11月起先后任职于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历任投资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5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事业部总经理 林伟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祥妙先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