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河南景区有这些不文明行为,最高或罚10000元(最新发布)
时间:2019-11-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近日,《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二审,明确提出,在景区内随地便溺、吐痰、乱丢垃圾或者抽烟的,最高拟罚300元;攀爬、踩踏、刻画或者涂污文物的,最高拟罚3000元。造成损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外出旅游,景区女厕排长队,男厕空无一人,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为缓解这一尴尬现象,《条例(修订草案)》作了具体明确。
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增加内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规划,推进厕所革命,合理配置男女厕所比例,提升旅游厕所建设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厕所建设、运营维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交通集散地等应当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对旅游厕所及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强日常管理,保持整洁卫生。 引导旅游业态集聚发展 一审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培育旅游新业态是推动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但是“旅游新业态培育”仅规定了文化旅游、乡村旅游、民宿旅游,涵盖还不够全面。 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增加了“其他业态”内容,将工业旅游、研学旅游的内容调整到“其他业态”,同时还增加了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等内容。
景区内吐痰抽烟将受罚 一审稿明确了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提出不得随地便溺、吐痰、乱丢垃圾,不得在景区等公共场所抽烟;不得攀爬、踩踏、刻画、涂污古迹、文物和旅游设施。针对违反规定者,《条例(修订草案)》明确了相应处罚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