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最新发布)(2)
时间:2020-03-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1.2019年报考的新生按课程安排表中的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原考生自愿选择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2021年起,所有考生使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 2.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停考专业,标注有“△”符号的为委托开考专业。 3.江西省2019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三)停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从2018年10月起,侦查学专业(本科,代码:030405)停止招收新生,原考生按2019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报名考试。2021年起,未毕业的考生,按公安管理学专业继续报考及办理毕业。具体停考规定,详见《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停考侦查学专业(本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2号)文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