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br(最新发布)(3)
时间:2021-02-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政策咨询,对考生提出的疑问予以答复,无法答复的,应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考试管理机构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或搪塞。 中级资格考试网上审核咨询电话 审核点 咨询电话 市本级 85594127、85594128 崇川区 55082208 开发区 85922916 海安市 88859836 如皋市 87623882 如东县 84512630 通州区 86524089 海门区 82212367 启东市 83316784 十二、其他事项 1.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2.参加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参加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4.考生应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报名地会计管理部门。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