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注会经济法第四章知识点(2):合同成立的时间(最新发布)
时间:2020-05-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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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经济法考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 1.合同成立的时间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提示】当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成立的时间特殊情形——实质重于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例题·单选题】 南京A公司与北京B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2017年1月1日在上海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A公司当日签字盖章后交B公司,2017年1月5日,A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B公司已经接受,B公司在1月10日将该合同带回到北京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 A.自A公司与B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自A公司在南京签字盖章时成立 C.自B公司在北京签字盖章时成立 D.2017年1月5日,A公司履行了主要义务且B公司接受时成立 【答案】D。 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故本题中合同成立时间为2017年1月5日,D选项正确。 以上就是华图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注会经济法第四章知识点(2):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会计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