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最新发布)
时间:2020-07-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2020山东会计考试备考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方便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山东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不得税前扣除项目,各位备考小伙伴们快来一起学习吧!更多备考干货,欢迎关注山东会计考试网。 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解释】由于被投资方用税后利润分红,因此投资方才能作为免税收入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解释】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解释】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除国家规定的金融保险企业在规定比例内可以提取准备金之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今天的备考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你学到了吗?希望大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想要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练习题及答案,更多备考资料欢迎关注山东会计取证考试题库!机智如你,动动小手,赶紧Ctrl+D下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