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会计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笔记串讲: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时间:2017-04-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一、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一)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 1.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表明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的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以及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劳务没有所有权的问题,联系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把与所有权相关的第一、第二两个条件去掉,即为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另外劳务可能会跨期,因此有上面的第三个条件;完工百分比法是劳务确认收入的常用方法,要运用该方法,交易的完工进度必须能够可靠地确定。 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里的完工进度是一个累计的概念。 2、要注意完工程度的计算问题。 3、合同总收入是签订合同时确定的,合同总成本=已经发生的成本+还要发生的成本,可能会发生变化。 【例13-24】掌握。 2.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注意以上原则确认的是劳务收入的问题,而不是确认劳务成本的问题。当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劳务成本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确认,劳务收入按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为限进行确认,这时劳务收入减去劳务成本总额的结果小于或等于零,即利润为零或发生亏损。 (二)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运用 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安装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销售商品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销售商品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收入与成本要符合配比原则,如果服务费用在销售商品时一次性确认收入,会出现有收入没有成本的情况,在以后的服务期间则有成本费用,而没有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配比原则) 7.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8.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时,收入和相关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期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期确认的提供劳务成本=提供劳务预计成本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成本 完工进度是累计的完工程度,所以在确认本期劳务收入、成本时要用确认的累计收入、成本减去以前期间确认的收入、成本。 完工程度常用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方法,估计总成本是变化的,必须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成本/(已发生的成本+还要发生的成本)来进行计算。 三、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区分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然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