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最新发布)(3)
时间:2019-11-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答:我市考生报名“地市”均选择“苏州市”,中级“报名点”按下表要求根据社保归属地选择“报名点”。考试的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选择报名点名称 适用考生社保参保地范围 考试地 咨询电话苏州市直 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 苏州市直 现场确认前:68616751/53 现场确认时:65113179 吴中区 吴中区 65253761 相城区 相城区 67591820 吴江区 吴江区 吴江区 63980349 太仓市 太仓市 太仓市 现场确认前:53540711 现场确认时:53528636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 58180651 58180655 高级考试报名点全部选择“苏州市直” 13.问:今年报名是否继续实行承诺制?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报名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通过网上报名流程,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承诺书。 14.问:违反承诺的报考人员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规定,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当年考试成绩。 15.问:会计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问:报名费与考务费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支付。 缴费时间截止2019年3月31日,逾期未成功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17.问:如何领取发票和收据? 答:需要发票的考生在4月10日-4月15日带好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表到以下地点领取。4月16日结帐后不再领取发票。 选择报名点名称 咨询电话 发票领取地点苏州市直 87670555 87676990 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报名处(1号楼1楼) 吴中区 相城区 吴江区 63412957 苏州河路1088号 太培中心教学楼3楼 太仓市 53540711 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6A1809 张家港市 58180651/655 人民中路56号张家港市财政局F202室 18.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9月6日,请考生按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19.问: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进度安排,预计将于2019年10月19日前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管理部门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 20.问:如果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再次下载打印。 21.问:本次考试报名中有关“双学士学位”是如何认定的? 答:双学士学位:我省统一规定为报考人员在同一全日制本科院校同一学籍同一时间取得两个跨学科学士学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