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
时间:2017-04-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可以担任保证人的有( )。 A.广州市中医院 B.某省省长 C.华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D.经过总行批准的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答案】B,D 【解析】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为保证人。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可以担任保证人。 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有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有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B.有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有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C.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故意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D.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因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的损失赔偿。合同法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甲公司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银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按已确定的借款利息双倍收取罚息 B.提前收回借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停止发放借款 【答案】B,C,D 【解析】根据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B.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D.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 【答案】A,B,C 【解析】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5、下列各项中,符合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表述的有( )。 A.如果承揽人因保管不善将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不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 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应当赔偿因此造成承揽人的损失 【答案】A,B,C,D 【解析】承揽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有其特殊性,其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就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特点。 6、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居住,在租赁期内甲又将该房屋售给丙。下列说法不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的有( )。 A.房屋买卖合同应事先征得承租人乙的同意 B.在租赁期限未满前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C.产权一经转移,原租赁合同即失去效力 D.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主丙继续有效 【答案】A,B,C 【解析】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7、在下列选项中,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 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 【答案】A,C 【解析】(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在A选项中,由出卖人承担风险。(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故在B选项中,出卖人不承担风险。(3)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故在C选项中,由出卖人承担风险。(4)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在D选项中,出卖人不承担风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