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汇票的承兑(最新发布)
时间:2020-05-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中级会计考点有哪些?下面,华图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票的承兑,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汇票的承兑 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 汇票“到期日前”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 “承兑”字样以及签章相对记载事项 承兑日期:未记载承兑日期,则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的第3日为承兑日期 【提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4.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以上就是华图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票的承兑,中级会计考点有哪些?提前掌握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