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最新发布)(2)
时间:2019-12-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1.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 “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四个新增科目的面试安排在武汉考区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及考试。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小学全科”五个新增科目的面试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及考试。 考生面试类别与科目必须与笔试类别与科目一致,并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全省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全部安排在武汉考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在武汉考区(华中师范大学)进行考试,其它考区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的报考。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请自带所学专业教材参加面试。 3.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华中师范大学师范本科在校生只能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有关报考及其他问题直接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27-67863325。 华中师范大学非师范生可选择就近报考,但不得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确认。 1.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报名审核时间段内自主安排本考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结束时间不得早于12月13日16:00),具体详见所报考考区的审核公告。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湖北各考区审核公告(点击查看内容)
2.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内)不同,考生须提交不同证明材料。 第一类:在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2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第二类: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2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已毕业的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考的非本地户籍考生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有效期内) 第四类:港澳台居民 1港澳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已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明材料。 如果学历为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