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度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考点报名所在地市(州)财政局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成绩合格人员如考试填报信息有误的(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青海省财政厅会计处604室进行修改及审核。
宁夏:成绩复核+资格审核
一、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分数有疑义,请在10月30日前向本人考试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二、中级资格考试信息审核
1、审核对象。
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对象为截止2020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全部60分及以上考生。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在高级评审时审核,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参评。
2、审核时间。
2020年10月22日—11月13日正常工作日,过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核需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考生如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审核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所提供的证书和证件等材料必须是原件)。
4、信息采集。
审核通过人员请及时登录“宁夏会计信息网——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
广东省: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
我省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疑义的,可以向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附件1)查询有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成绩复查需填写《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于2020年11月15日前寄至报考所在地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

一、复核对象
(一)中级资格。2019、2020年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一)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三、复核时间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3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本地区的复核工作。
云南省:考后资格审核
云南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审核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6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