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过去很多券商论资排辈签字,哪怕没有参与过项目,但是轮到签了,其他更熟悉项目的人就得等着;有的券商为了尽快多几个保代,规定谁先通过考试谁签;更有甚者,谁和领导关系好谁先签。
总之,安排签字的考量,基本不是谁最胜任保荐工作,也不是谁最了解项目。
放眼全球范围,像这样既限定通过考试、又要求项目签字的职业准入门槛,似乎还真没有第二个。
证监会新任领导应该也是意识到了这种准入门槛的弊端,2020年6月12日,重磅颁布新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新的法规里,过去两大实质性门槛全部取消!
正式颁布前,曾经有个征求意见稿,里面和之前规定差不多。
但是正式颁布的法规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新的保荐办法规定:
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保荐代表人应当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保荐代表人自律管理规范,组织非准入型的水平评价测试,保障和提高保荐代表人的专业能力水平。
对比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到,过去两大实质性条件:通过考试、签项目协办人,
两个条件全部、统统取消了!
细读条文还可以发现,整个立法理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过去是保荐代表人责任非常重大,而现在责任重点是保荐机构!
说白了,就是保荐机构要负责指定具有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结语~~
当然,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也不是完全不管,但是重点会是事中和事后监管!
比如,证监会只负责规定基本资格门槛和“负面清单”,也就是保荐办法这几条:
1、【两个基本门槛之一】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
2、【两个基本门槛之二】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
3、【一个负面清单】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除了这两个基本门槛和一个负面清单,证监会都不管了。
证券业协会呢,将会出台一个保荐代表人自律管理规范,但是这个规范也不会增设新的准入条件,只有两个作用:
一是细化第一个基本门槛,也就是怎样才算是“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事儿哥从内部人士处获悉 ,注册会计师资格、律师资格、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等,都有可能作为认定具备专业知识、达到基本门槛的标准。
二是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比如每年的保代培训,不管线上还是线下,还是要继续,如果培训不合格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适当人选;还有项目如果在保荐过程中出了问题,比如IPO尽调不充分、比如持续督导未尽责,协会也可以认定相关人员为不适当人选。
(三)
待细则出台
证监会6月12日表示,为配合新《证券法》实施和创业板注册制等改革,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活动,证监会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两大方面六项具体内容,调整保荐业务程序相关条款、调整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强化发行人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方面。
对比此前4月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新的保荐办法不再要求保荐代表人通过考试、签项目协办人,且新保荐办法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并取消对联合保荐要求持股7%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