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精讲讲义:第五篇案例66

  案例66 北京市隆福商业大厦火灾案例分析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隆福商业大厦隶属于北京市第一商业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95号,占地面积12500 ㎡,建筑总面积28000㎡。该大厦是在原东四人民市场的基础上改建的一座综合性商业大厦,由新旧两部分组成,新楼8层,面积17000㎡,楼内有感烟报警、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等自动消防设施,有墙壁消火栓57座。 旧营业楼位于主楼北侧,共4层,与主楼毗连,并有7处接合部相通,建筑为钢混结构,南北跨距长67m,宽30m,建筑面积8040㎡。1至2层主要经营家用电器、文具用品、日用百货,3层经营金银首饰并设有卡拉OK舞厅,4层为办公室。紧邻旧楼西侧为单层的西货场营业厅,长67m,建筑面积1989.4㎡,与旧营业楼一层连通。

  二、起火的简要经过及初期火灾的处置情况

  1993年8月12日22时许,两名从三层卡拉OK舞厅出来的客人(1男1女)发现隆福商业大厦旧楼一层礼品柜台处起火,并有烟从窗户向外冒,就大声喊“着火了”。当晚值班人员得知起火后,立即组织保安人员自行开展火灾扑救。由于旧楼内无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加之扑救不得当,导致火势迅速向周围及二层蔓延。

  之后才有人拨打“119”报警。北京市消防局于22时18分接到报警后,先后调集了17个消防中队、86部消防车、822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扑救。随后又调出环卫局的34部洒水车参加灭火。同时东城公安分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武警北京总队、市局治安处分别调出干警到场维持秩序。经过7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于8月13日5时30分将大火扑灭,保住了主楼及价值3500万元的货场,距火场仅6m的居民住户无一受灾,整个火场除几名消防队员受伤外,无人员死亡。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火灾将大厦旧营业厅(北楼)一、二、三层大部分商品烧毁,四层办公室局部被烧;地下室存放的商品部分被水渍;大厦新楼二、三层局部过火,一、四、五、六层被烟熏。烧损建筑面积8200㎡,直接财产损失2148.9万元,火灾除几名消防队员受伤外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四、灾害成因分析及主要教训

  (一)起火直接原因。隆福商业大厦旧营业厅一局中部小礼品货架灯箱内安装的一日光灯镇流器线圈匝间短路,使线圈产生高温,引燃固定镇流器的木质材料所致。

  (二)主要教训。隆福商业大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在营业终了后,必须断掉营业性用电”的规定,导致1993年8月12日22时许货架灯箱内日光灯镇流器线圈匝间短路起火;另外,隆福商业大厦未按规定设置防火分区,对固定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平时维修管理不善,致使自动报警、自动防卷帘等消防设施在火灾中未能正常发挥作用,使小火变成特大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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