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隆福大厦与340多家柜台承租方签订的协议中虽然包含了消防内容,但管理流于形式。这些出租柜台各行其是,人员调换频繁,用电混乱,违章吸烟,货物乱堆隐患严重,公安消防部门曾先后提出各类火险隐患167件,要求大厦整改,但有的并未落实。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不落实。起火当晚,护店员、值班员未履行职责,未对营业厅进行巡视检查。起火时,几个护店员正在值班室里分奖金,是三楼舞厅的一对男女下楼途经铁门时发现火光,向他们报的警。

  4.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不落实。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不负责任,当晚一上班便在值班记录上填写所有情况一切正常,旧营业楼起火后,浓烟进入新楼,新楼内的一个火灾探测器当即显示报警,值班员认为误报,竟随手将其关闭,致使火灾蔓延。

  5.固定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管理不善。大厦新楼虽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新旧楼及各层、厅均设有防火卷帘,但在1992年4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已损坏,有的防火卷帘无法放下,火灾发生后,这些消防设施无法联动。另外,大楼地下一座280吨的储水池没水,室内消火栓管网内无水。

  6.没有制定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在火灾发生初期,值班经理未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有效的灭火力量开展扑救,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在无法扑灭火灾时才有人拨打“119”报警,待消防队到场后,电工才想起将电闸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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