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站在报名资格线上审核阶段发现包某等22名考生上传虚假证明材料;考试当天现场复核阶段发现张某等5名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有关要求,现取消该包某等22名考生考试资格,并给予禁考2年的处理;取消张某等5名考生本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名单祥见附件。
在此郑重告诫广大考生,务必诚信报考。鉴定站依法依规对报考资格进行线上核查、现场复核、事后监管,凡事通过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情节轻微的,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试。我站敦促广大考生,自检自纠,若存在不实承诺的情况,请立即主动取消预约。
附件:禁考名单
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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