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票据行为---承兑
时间:2017-07-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票据行为---承兑(★★★) 1.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 2.提示承兑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受理 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4.附条件的承兑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注意】与背书附有条件进行区分,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