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新教材考点100个汇总(5)
时间:2017-12-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考点】仲裁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适用: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适用《仲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3.不能提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注意】分清“适用《仲裁法》”和“不可以申请仲裁”的区别。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提请仲裁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之间的财产赠与纠纷 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233网校答案】ABCD 【233网校解析】AD可以提请仲裁,但是不适用于仲裁法;BC可以提请仲裁,适用于仲裁法;所以选ABCD。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4个) 1.自愿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链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公平合理原则 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3.独立仲裁原则 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注意】仲裁机构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独立仲裁原则) 【注意】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组织”,属于“商务服务业”范畴,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 (四)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要式行为) 2.仲裁协议的内容(意思表示、事项、选定仲裁委员会) 例: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长沙市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小王 乙方:小张 例:如发生某些纠纷双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 甲方:小王 乙方:小张 【注意】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仲裁协议的效力 (1)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B.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效 C.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也无效 D.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33网校答案】AD 【233网校解析】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B错误;合同和仲裁协议的效力没有关系,C错误。 (五)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