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17至20号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由福建省教育厅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留意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笔试时间由福建省教育厅确定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按时参考(其中,报考17至20号岗位的应聘人员,仅参加笔试当天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应聘17至20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下同)公布。
(三)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面试资格审核由市妇联负责。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四)面试
市属学校岗位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面试由市妇联负责。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商调等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其中,本公告附件1中的表一17至20号岗位、表四在职教师岗位递补截止时间予以适当延长,具体另行通知)。除本公告附件1中的表一17至20号岗位、表四在职教师岗位外,其它岗位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学科招考岗位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补充招考公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安排由市教育局负责另行发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市属学校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市属学校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