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考点【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司法功能(最新发布)
时间:2020-02-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天津华图教育助力各位考生朋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接下来为您带来的是法考资料内容: 一、司法功能 (一)直接功能——解决纠纷 (1)是审判的首要任务,是司法的普遍特征,它构成司法制度的基础、运作的内容和直接任务,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 (2)卢埃林指出:解决争端是法院最为重要的职能,并始终为其他功能的实施创造条件。 (3)我国的“解决纠纷”功能延伸到“案结事了”程度,这是以实质意义与实体效果取代形式意义上的解决纠纷。 (二)间接功能 1.人权保障 司法机关是保障人权的责任主体,司法既有发展人权的作用,又有防范和制裁侵犯人权的作用。 2.调整社会关系 我国司法制度的调整社会关功能主要通过法院的审判活动实现。 随着社会的转型,法院的受案范围出现了新的变化,司法在调整社会关系上的功能越来越凸显。 3.解释补充法律 卡多佐认为,由于法律文字和法律精神之间的反差,而司法的解释功能“回应了人的需求,正是这种需求,司法的职能繁荣并坚持下来”。 法官解释应达到合法与合理统一,减少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要做到合理自由裁量,就必须正确选择法律条文并明确含义,把握立法目的、法律原则和法理及司法政策。 4.形成公共政策 现代司法的作用已经不是仅仅局限于就具体纷争事件进行个别解决,而是超越于各该具体个别事件,对于一般社会主体的利害取向或价值观念,造成事实上的波及和影响。 我国法院在形成公共政策上主要表现是,司法对法律与政策没有规定的问题的处理,需符合法律与政策精神,符合社会公众的愿望,从而促动相关法律、政策的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