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沙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月26日-3月2日(2)
时间:2018-02-0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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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 ③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复审验结果: ★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④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复审验材料: ★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教育部门开具学历认证报告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2、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复审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 4、对照考务文件,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申请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5、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复审,谁签名,谁负责”的复审管理制度。 6、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复审合格(特别提示:不要轻信非法培训机构等“考过即通过”“报考即包过”的误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复审的才认定为资格复审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7、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时补办一次。仍不补办资格复审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复审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相关责任追究 (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