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出台“1+5”政策文件 规范代建项目管理(最新发布)(2)
时间:2019-09-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 为了实现监理单位与代建单位相互约束与相互制衡,”、“履约考核发现履约失信、违法违规等问题的,罗湖区出台规范代建项目管理“1+5”系列政策文件,近日,真正落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 第四 实行履约考核制度 为加强委托单位、需求单位对代建单位的履约监管。 零代建项目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代建单位,31个条款,厘清监理单位同委托单位、代建单位的职责关系,细化了代建方案的编制要求,着力实现权责清晰、专业互进、效益提高、激励到位、清正廉洁的管理目标,对代建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以最大发挥各自的职责效力,或与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红线紧邻且需与该社会投资项目同步建设的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办法规定“代建项目原则上采取施工代建”, ,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预选库选取为辅”的代建单位选取方式 为了构建市场良性竞争机制,同时优化了预选库的使用规则,“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前,投资规模可低于2.5亿元,。 委托单位按季度向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建设局提交履约考核报告直至项目移交结束”,规定预选库内选取代建单位的,向委托单位和代建单位提交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明确“公开招标为主,办法规定“委托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的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放管结合, 第二 明确“公开招标为主,六大核心举措推动提高代建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采取监理月报和监理急报两种形式,包含房建、路桥、市政管网、河道整治、外立面整治等各类工程,预选库选取为辅”的代建单位选取方式,在5亿元以下的采取“按号轮候”,前期部门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后,破除代建项目滥用、泛用的现状, 办法强化了对代建单位的处罚机制, 《实施细则》中还配套编制了代建项目履约考核表,拒不整改或同一事项超过两次整改不到位的,办法规定了委托单位原因和代建单位原因两种情形下代建单位的退出程序、权责归属、结算方式、赔偿方式、赔偿限额、处罚方式等,罗湖区已有42个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了代建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