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做好2018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最新发布)
时间:2020-01-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水利部关于做好2018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直属重点工程项目法人: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据预测,受拉尼娜现象影响,2018年气象年景整体偏差,汛期极端天气灾害事件可能多发频发,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形势不容乐观。各有关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立足于防大汛、防强台、抢大险,坚持从最不利情况出发,提早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做好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首要责任,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与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及相关责任。项目主管单位负监管责任,协调指导并监督检查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工程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负防汛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工程防汛抗洪措施的监督指导。各地要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工程建设和安全度汛情况,健全安全度汛管理体制机制,及时明确并公布工程安全度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及早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紧密结合工程实际,抓紧组织制定、完善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印发相关单位及人员,并报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备案。要全面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配齐备足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和评估,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队伍实战能力。有关参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把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 三、积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充分利用汛前宝贵的施工期,科学组织,精心安排,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特别是水毁灾损工程修复以及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确保实现施工导流建筑物、挡泄水建筑物、破堤施工建筑物、水下土方加培等重点部位形象进度目标,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认真落实移民搬迁工作计划,确保满足安全度汛要求。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加强督促和检查,协调解决制约工程进度的突出问题,组织项目法人等单位做好与度汛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保证已完工程汛期发挥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对于易发生洪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工程,要对施工营地选址布置方案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合理选址。项目法人要组织对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制定并落实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赋予现场带班人员和班组长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做到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能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安全。 五、强化汛情、险情通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强化汛期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在极端天气、不利工况运行和工程出险时要增加巡查人员和频次,重要部位和出险位置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要完善安全监测、视频监控、水文预报、预警通信等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及无人机、水下机器人、遥感卫星等,进一步提高灾害风险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要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协助做好工程上下游影响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险方案,落实相应度汛措施。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单位报告,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有效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