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做好2018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20-01-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六、严格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各地要将监督检查进一步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建立项目法人经常性自查、项目主管单位跟踪检查、省级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做到汛前检查、汛中排查、汛后复查,确保能够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要深入细致检查工程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发现问题要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时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对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必要时责令停工停产整顿。要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记录,检查结果和问题处理情况要作为对项目法人等参建单位考核管理的依据,并及时通报有关防汛指挥机构。 七、认真做好在建水库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度汛工作。对于在建的水库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库蓄水运用前应进行蓄水验收,否则不得投入蓄水运用。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运行调度规程(方案),严肃调度指挥纪律,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分期蓄水的工程要严格按限制水位控制运用。要加强对大坝、泄水建筑物、穿坝建筑物及启闭设备等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密切监控工程运行状况,保证工程安全运行。对于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三类坝的运行要求控制运用,有重大险情的水库应空库运用。各地要抓紧落实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并妥善应对水库大坝突发事件。 请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尽快将2018年工程度汛方案、安全度汛责任和措施落实及自查情况等上报项目主管单位,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同时抄送水利部建管司和有关流域机构。 水利部建管司联系人:王殊 李玉涛 电话:010-63202709 63202584 传真:010-63202584 邮箱:jgsjjc@126.com 通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二号(10005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