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科目

(一)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确掌握各科目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
(二)潍坊市本次考试共设10个考区、34个考点(详见附件1),考点全部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监控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部考试中心即时接通,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各位考生主动配合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统一管理。
(三)请按照准考证上显示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科学规划行程路线,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食宿卫生安全,准备好考试规定的证件、物品。
三、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考前考生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并保持健康通行码为绿色;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无特殊情况不要离潍。
(二)考生赴考点出行前,需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后至入考场前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除身份识别检查外,建议考生继续佩戴。笔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在打印准考证的同时,须打印《山东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签名。所有考生在个人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均需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四)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考区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五)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六)考生应听从考点指挥,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考生及陪考人员不要在考点外聚集等候,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需持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根据全省考务管理统一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须接受两次安检。第一次:进入封闭区时,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第二次:进入考场时,再次配合监考老师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提前将携带的物品妥善安排,因违反规定造成个人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核对。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六)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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